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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卫生健康局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二、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12-25 21:12:00浏览次数: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6237 项目编号: JTCY-HW-2025000015 号 项目名称: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二、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10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6237

项目编号: JTCY-HW-2025000015 号

项目名称: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二、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10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热电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47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紫外线光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19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上肢医用康复机器人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76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踝关节康复机器人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19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5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红外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18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下肢康复训练机器人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115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视频眼震图仪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55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肝功能剪切波超声诊断仪 其他医疗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95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肝脏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52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45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8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多导睡眠记录仪(进口)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35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硬性电子膀胱肾盂镜 医用内窥镜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16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动态双板DR 医用X线诊断设备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000000.00
灵武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高清十二指肠镜系统(进口)+标准十二指肠镜清洗工作站 医用内窥镜 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1950000.00
数量合计: 16 预算合计: 104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字生效后30 日历天;(进口)9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3.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3.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3.4.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4.2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3.4.3对提供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文版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25 19:21:14 至 2026-01-0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15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2.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 0951-6891120 咨询;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 灵武市南熏路492号
       联系方式: 09514039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金泰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B区15号楼
       联系方式: 13723374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陈利娟
       电话: 095140395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世豪 王瑞玲
       电话: 13723374709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金泰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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