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881]WX[XJ]202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肌电图仪):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代理费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合同包1、合同包2①服务费:A、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B、合同包1、合同包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C、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支行; 账号:9090,5300,1001,0000,193,833 (2)其他: 合同包1、合同包2① 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时除应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本项目的报名截图复印件,否则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 ② 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③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提供时若有注明复印件无效(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应在对应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系统进行投标。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如有多页的必须全部上传(含:封面、正文、最后一页等),证明不齐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含:询价小组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判断]。 ④招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若有注明仅供内部参考或内部使用或不对外等相同意思表述的,则证明材料无效。招标文件若有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该报告是指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更正为:合同包2①服务费:A、本项目合同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B、合同包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C、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支行; 账号:9090,5300,1001,0000,193,833 (2)其他: 合同包2① 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时除应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本项目的报名截图复印件,否则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 ② 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③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提供时若有注明复印件无效(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应在对应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系统进行投标。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如有多页的必须全部上传(含:封面、正文、最后一页等),证明不齐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含:询价小组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判断]。 ④招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若有注明仅供内部参考或内部使用或不对外等相同意思表述的,则证明材料无效。招标文件若有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该报告是指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原公告的合同包2(肌电图仪)代理服务费金额:3,150.000000(万元),更正为:0.315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合同包2:
| 福州东拓顺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10,000.00元 | 肌电图仪(总价):210000元 |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漳平市医院
地址:漳平市桂林街道林隆南路66号
联系方式:13860285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6号1号楼901
联系方式:0597-2283596、 1895083284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香莹项目经办1
电话:0597-2283596、 18950832849
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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