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2026年黄埔区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营业部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5007房 | 800,000.00元 |
合同包1(2026年黄埔区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服务类(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营业部)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6年黄埔区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 (一)保险期限内,黄埔区范围内采购人依法管理的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道路、农村公路、桥梁、隧道、涵洞、人行道、绿道、人行天桥(含电梯)、路灯、景观灯、楼宇亮化、交通标志标牌、交通护栏、井盖设施、防撞墙、隔音屏、限高限载牌、龙门架等,在设施运行和日常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自然灾害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二)保险期限内,采购人投保区域内的树木、绿化、河涌(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的水域)、沙井盖等四类相关设施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自身的损失以及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采购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三)事先经中标供应商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采购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如上门慰问伤者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四)为保证本项目服务的延续,应对保险期限内,采购人依法新接收管养的、黄埔区范围内的设施设置自动承保,而无需新增保费。 (五)保险范围内市政道路长度约为646公里,农村公路长度约为223公里,快速路4条约为29公里。管养范围内市政道路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桥梁290座(含道路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等)、隧道35座(含车行隧道、人行隧道、人行涵洞等)、路灯共有76809杆(含中华灯、高杆灯等),景观亮化灯具共210294盏,楼宇亮化灯具共276438盏,天桥自动扶梯、垂直电梯共22座等,公路桥梁24座等。具体以实际采购人确认的范围为准。 | (一)采购人获悉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案后,经办人或理赔人员需30分钟内联系采购人,初步了解情况,48小时内会同采购人代表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对现场查勘取证工作;对于重大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引发社会群情等事故,中标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会同采购人代表抵达现场进行查勘(因不可抗力除外)。 (二)中标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预赔服务”和“代位追偿”服务,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赔付和服务的权利。 (三)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齐全索赔资料的前提下,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实情况清楚,索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应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 (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养护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设施及施工场所所致的第三者财产或人身伤亡,依法应由采购人承担的经济补偿责任的,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施工期间的承保区域限于规定的施工红线范围内。但对单项工程(含维修)合同预算超过50万元的业务,须单独投保工程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不适用本保险。 (六)对于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伤者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治疗期间,与保险事故责任相关的医疗费用,包括ICU病房施救、住院治疗、门诊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社保目录部分和自费部分中标供应商全额赔付,以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七)如发生重大案件,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属于保险责任的,中标供应商须聘请专业律师提供律师咨询服务,必要时需协助采购人上庭应诉,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重大案件界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死亡案件、致当事人1-4级伤残的案件、需上庭诉讼的案件、预计赔付超20万元的财产损失案件。 (八)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确定赔偿金额的,中标供应商应一次性予以赔付,不可分期赔付。 (九)保险期限结束后,无论采购人是否继续选择中标供应商做服务商,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合同内约定的保险事故,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予以完成理赔服务。 (十)如发生投诉人追溯本次采购的保险期之前属于黄埔区范围内采购人管理的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投诉索赔案件,投诉时间在中标供应商保险期内的,则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跟进相关理赔事宜,并按规定赔偿。 (十一)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本项目服务时效,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赔案各环节响应时间、上门处理时间、受理赔案的索赔手续及材料等情况,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十二)中标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专属的服务团队(具备保险/法律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或具保险/法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的服务人员至少1人)、培训方案、咨询、保证体系,每半年提供一风险管理报告,协助采购人分析风险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并可根据需要提供相关培训。 (十三)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本项目服务时效,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赔案各环节响应时间、上门处理时间、受理赔案的索赔手续及材料等情况,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 本项目的保险期限为 1年,时间从 2026年2月4日起至 2027年2月3日止。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张瑜兰(采购人代表)、周小燕、孙伟娜、方少艾、牛润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 2026年黄埔区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 0.9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2026年黄埔区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营业部 | 通过 | 通过 | 39.20 | 30.00 | 4.54 | 20.00 | 93.74 | 1 | 1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7.80 | 27.00 | 4.82 | 16.00 | 75.62 | 2 | 2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4.80 | 8.00 | 4.73 | 16.00 | 53.53 | 3 |
名 称: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建业一路7号
联系方式:020-32038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联系方式:020-855308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池工
电 话:020-85530825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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