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司法局“智慧司法”硬件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DZB-2025-051Z
项目名称:平利县司法局“智慧司法”硬件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司法局“智慧司法”硬件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 1-1 | 终端机 | 平利县司法局“智慧司法”硬件设施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司法局“智慧司法”硬件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司法局“智慧司法”硬件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至 2026年0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注意事项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供应商务必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打开登录页面网址选择点击右上角“登录”,在左侧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地区选择“安康市不见面开标”插入CA锁登录,输入密码后,点击“登录”:(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标人登录之后可以看到当前投标人今日开标项目;1、选择要开标的项目,点击进入,页面首先阅读开标流程,点击“我已阅读”进入开标大厅,点击“取消”返回项目列表页面;
(6)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为顺利实现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软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浏览器要求使用IE11浏览器,且电脑已经正确安装了陕西省公共资源CA驱动。投标供应商需安装新点播放器,以便观看远程不见面开标直播画面(播放器下载链接为: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Down&SoftG uid=55aa4e06-c384-4005-bcb9-48932d410fd4);
(8)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客服4009280095;
(9)投标人需注意CA锁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并确保CA锁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
(10)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利县司法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
联系方式:0915-8422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丰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19层11901室
联系方式:029-88813539/132391055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轩、史莉君、薛迪
电话:029-88813539/13239105520
陕西丰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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