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绵阳川富农夫食品有限公司 | 绵阳游仙区游仙镇龙王村三社 | 1,000,000.00元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下浮率):5.5% | 95.01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绵阳川富农夫食品有限公司)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岳含云、刘冬梅、李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交金额1.5%计费*3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
联系方式:15008188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川鼎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虹阳街9号护航者孵化园B区404
联系方式:0816-21261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话:0816-2126162
四川川鼎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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