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新安县石井镇南元线改建工程(南元1、南元2)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121 |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新安县石井镇南元线改建工程(南元1、南元2)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914,938.08元 | |||||||||||||||
| 最高限价:914938.0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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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石井镇,项目起点位于土沟村东,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东向西,途径土沟村、南腰村,终止于下沟村,终点编号K2+228,路线总长2.228km,其中K1+806处平交口设置长度48m,本次设计路段总长度2.276km。K0+000`K2+090段:K0+000~K1+165路面宽4.5m,K0+165~K2+090路面宽3.5m。非过村段面板拉毛后全线加铺18cm水泥混凝土面板,过村路段挖除原有路面结构层后重新铺设20cm级配碎石+18cm水泥混凝土面板。K2+090~K2+228段:路面加宽至3.5m,加宽部位采用20cm级配碎石+18cm水泥混凝土面板,面板拉毛后全线加铺18cm水泥混凝土面板。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 (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扬尘防护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支持 脱贫攻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 2.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供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 | |||||||||||||||
| 联系人:孙先生 | |||||||||||||||
| 联系方式:1384992166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洛阳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新城万隆五巷8号楼201室 | |||||||||||||||
| 联系人:姬女士 | |||||||||||||||
| 联系方式:1551537156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姬女士 | |||||||||||||||
| 联系方式:155153715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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