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苏州鲜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913205065703120811 | 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新齐路以东、泾南路以北 | 94.67(均分制) | 7% |
| 服务类 |
名称:吴中经开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食堂餐食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审批局约56人,企服中心约18人,合计约74人。餐费标准30元/人/天。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或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为止。 |
许志新、沈志坚、吴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8325元整计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北溪江路2号
联系人:沈志坚
联系电话:0512-6650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519室
联系人:高飞、陈嘉晖、郭静静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陈嘉晖、郭静静
电话:0512-65231142-8002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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